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李某某危险驾驶一案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
2025年3月6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
听证地点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附属楼听证室
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以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方式于 2025年3月5日15时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应出示身份证,提前10分钟进场。
2.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人:郭朝燕
联系电话:0796-368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