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要求,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做好敬老院和互助养老之家的安全保障工作,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制定了《关于对全县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安全管理联合大检查的实施方案》,对全县范围内的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安全管理大检查。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监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派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县辖区内11个乡镇的50个老年人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查访。
针对食品安全,重点检查了老年人服务机构食堂的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的卫生情况、食材的使用和储存情况和相关台帐等。

针对消防安全,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要求配备并完好有效,用电线路铺设是否规范、用火安全等。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养老服务机构存在食堂卫生、消防设施配备和维护不足等问题,存在安全隐患,检查组将发现的问题和情况一一记录在案,并现场反馈给养老院负责人和责任部门,建议其依法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立即整改,确保养老服务场所的老年人吃得放心、住的安全。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问题,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向相关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单位发出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职责,加强对老年人服务机构食品和消防安全的监管,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