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办案公开、公平、公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的规定,本院决定对张某某非法持有枪支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2月27日(周五)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峡江县桐林乡张家村村委
三、听证方式
社会公众可在2024年12月26日下午16时前向本院申请到听证会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出示身份证,提前十分钟进场。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乾
联系电话:0796-368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