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检党任字﹝2019﹞2号
关于评定袁瑜等同志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的通知
各部室:
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赣政法﹝2018﹞11号)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等级管理有关规定,评定:
以下6名同志为二级初级书记员:
袁 瑜、张 然、陈思萍、余文珊、罗春艳、胡伟亮
以下4名同志为三级初级书记员:
何雯君、袁家梁、毛莹玥、陈金亮
以上10名同志等级起算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
中共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