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峡江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派出所,成功化解了一起积怨多年的矛盾纠纷案件。
今年4月初,曾某向峡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撤销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峡江县检察院在审理曾某申请行政复议案中,发现曾某与肖某两家同在水边镇石阳街摆摊,因左右邻居两家为生活琐事积累了多年矛盾,公安派出所每年要出警四、五次。
此次行政处罚是因肖某在两家摆摊的中间,摆放挂衣架占了部分中间位置影响曾某摆摊,引发双方肢体冲突,肖某的头部被打伤住院,医疗费3800元。水边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后,双方都扬言要上访。
我院本着化解双方矛盾纠纷、调解为主的理念,办案干警先后多次找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帮助双方化解多年矛盾。调解之初,双方当事人都各执己见,互不让步。该院与水边派出所、律师多次沟通探讨解决方法,说服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各自做思想工作。
经一个多月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曾某主动申请撤销向县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同时将摊位搬到别处,并给肖某2600元伤害补偿费。
这是我院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