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县检察院是主管法律监督工作的政法部门,主要职责是法律监督。
二、部门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县检察院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数34人,包括行政人员31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15人。遗属补助5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63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经费及非税收入成本补偿收入)631.4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631.4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31.4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6.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1.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公共安全548.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8%;社会保障和就业49.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医疗保障11.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8%;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2%。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31.4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548.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8%;社会保障和就业49.8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医疗保障11.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8%;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42%。
(四)“三公经费”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35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9万元,同比下降45.7%。主要原因为实行了公车改革。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