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9日在峡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情况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全面提升峡江检察工作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融入中心工作。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危害税收征管、信用卡诈骗、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共审查起诉此类案件5件6人。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阻挠工程建设、强揽工程、“两违”整治等专项行动,有力维护了重点项目建设秩序。继续在峡江水利枢纽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共建专项预防活动,对昌吉赣客运专线峡江段、赣粤高速连接线“二改一”等4个重点工程建设进行跟踪预防。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促进公平公正廉洁参与市场竞争,向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00余次。积极参与脱贫攻坚,4名帮扶干部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12名检察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17户,筹集帮扶资金19.1万元。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期待,深入践行“在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上走在前列”,继续开展了“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全年共审查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8件27人。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生态检察监督工作,与环保局签署了《预防职务犯罪会议纪要》,与水利局、农业局联合开展了“保护赣江水资源”、保护“赣江峡江段渔业资源”等专项活动,监督农业执法大队向公安机关移送高压电鱼涉嫌犯罪案件2件2人;快捕快诉了刘峥等4人非法制造爆炸物用于赣江炸鱼案件,依法保护了峡江的生态环境。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积极探索公益补偿、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实际运用,为保护我县的绿水青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责任,认真履行审查批捕、起诉职责,及时、准确、有力地惩治犯罪,遏制了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4件9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73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4件156人;已起诉至县法院86件114人。其中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同比下降了18.2%。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从重从快审查批捕、起诉了豫泰木业公司曾志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达2966万余元,受害群众达58名。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刑事申诉和司法救助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初核举报线索6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件,继续保持了赴省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案件的记录。
二、加大惩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全年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含市院交办案件3件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件10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大案5件6人,科级干部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依法查办了县中医院原院长李文斌受贿案和县城乡建设局规划局负责人何援军玩忽职守案。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对公职人员乱作为、不作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群众利益。
着力保障民生民利。深入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危房改造等领域专项治理,查办发生在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资金拨付等环节的职务犯罪5件7人,如县中医院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行贿受贿案件。切实践行“在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上走在前列”,部署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深挖社会关注热点事件背后的渎职犯罪,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年来,开展预防警示教育4次,开展法律宣讲6次,撰写调研报告7篇,开展预防告诫6人次,发出检察建议17份。到县畜牧局、环保局分别开展了主题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共同的责任与梦想——环保领域职务犯罪讲座》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到马埠、巴邱、水边、罗田等乡镇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保险公司等单位开展预防宣传活动。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通过办案加强监督,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4件4人,其中通知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立案(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件2人;纠正漏捕3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通知书2份;对办案中发现的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3件3人,督促其撤案;追诉漏罪漏犯2件3人,均已作出有罪判决;改变公安机关案件定性错误1件1人。
加强民行诉讼监督。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领域,进一步增强了民行诉讼监督的实效。共发出检察建议38件,再审检察建议1件,收到检察建议回复37件,其中办理执行监督案件7件、审判监督案件13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职案件17件,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办理的水边镇路口砖厂排放废气污染环境案件,依法向县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较好地维护了生态环境。民行检察科获全市十佳政法单位提名奖。
切实规范司法行为。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案件流程监控。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185件256人;登记自侦案件备案9件;开具法律文书受案登记表232份,公开法律文书60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9条;共对14件案件发出了《流程监控通知书》,并且都得到了及时回复和纠正;共接待辩护人阅卷25人次。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对2016年案件全部开展了风险评估。加强案件预警提示工作,督促承办人在规定的期限及时、规范办理案件。在市院的统一组织安排下,对交办的4件申诉案件开展了案件评查工作。
四、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以弘扬跨越时空的井冈山精神为引领,深化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为核心的经常性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年”、“转作风破难题、促发展勇争先”攻坚专题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中的“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积极适应纪律作风建设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院连续获得全省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积极应对司法责任制改革挑战,注重业务能力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队伍,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种岗位培训50余人次。通过领导带头讲课、集中学习、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新的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不断提高全体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黄云飞同志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先进个人,李善民同志被评为第一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能手,林鹏飞同志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调研能手,杨明同志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有9名干警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县十佳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全县“六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的条件,招录新进人员3名,进一步充实了我院办案力量,改善了队伍结构。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牢秉持服从于党,服务于人民的准则。完善与人大、政协的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向人大汇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16年12月2日,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职工、社区群众50余人来到我院,采取现场视察、专题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进一步增进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检察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双提升”工作大走访大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峡江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的措施还不够实,成效还不够明显;二是诉讼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三是人才流失严重,人少案多问题依然突出;四是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干警纪律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决胜全面小康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立足检察职能,主动服务发展大局。牢牢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关于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面小康绿色崛起的实施意见》,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突出服务重点,部署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访千家企业、送防范百策”活动, 大力打击破坏赣江生态环境和生猪养殖等污染水质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努力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容错纠错精神,准确区分罪与非罪,保护改革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打击违法者,努力营造崇尚创新、激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法治环境。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立足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妥善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有案必办、有贪必肃,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同时深化预防治理,努力净化政治生态。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落实产权保护精神,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县。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深化检务公开,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完善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机制,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主体责任,全面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让检察人员回归办案一线;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以改革创新为检察工作注入新动力,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素质能力。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打造弘扬井冈山精神的检察高地为引领,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永葆忠诚为民政治本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主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服务大局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及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新峡江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