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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0 23日在峡江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情况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是峡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五年,也是我县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极不寻常的五年。这五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全县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服务经济发展。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危害税收征管、信用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共审查起诉此类案件1518人。坚决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秩序的犯罪,共审查起诉盗窃、诈骗、侵占工业园区企业财产犯罪案件2124人。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阻挠工程建设、强揽工程、“两违”整治等专项行动,维护重点项目建设秩序。在峡江水利枢纽开展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双优”共建专项预防活动,其经验做法《预防监督保廉洁主动作为创“双优”》在全省检察机关预防监督工作暨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监督研讨会上交流,2012年我院被省检察院授予突出贡献奖,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对昌吉赣客运专线峡江段、赣粤高速连接线“二改一”等16个重点工程建设进行跟踪预防,确保了工程廉洁高效运行。坚持平等保护理念,促进公平公正廉洁参与市场竞争,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895次。积极配合做好“创卫”、“创森”、 征地拆迁、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建设、烤烟生产帮扶等中心工作,在自身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共筹集资金89.6万元用于帮扶。先后多次被评为全县烤烟生产蹲点先进单位、美丽乡村建设帮扶先进单位。

加强生态检察监督。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期待,贯彻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五年来,共审查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158189人。加强与环保、农业、林业、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环境资源保护领域职务犯罪专题预防、生态环境民事行政检察等工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公益补偿、补植复绿等恢复性司法理念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中的实际运用,为保住我县的绿水青山作出了积极贡献。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及时、准确、有力地惩治犯罪,遏制了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6329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23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667893人,已起诉至法院538756人。其中抢劫、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案件同比下降13.6%2015年,从严打击了严重危害公众安全感的“3·18”寻衅滋事案68人,已判决57人(1人在逃),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刑事申诉和司法救助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82人次,初核举报线索11件,受理和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3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同时,建立检调对接机制,认真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政策,畅通民事行政案件申诉渠道,切实做好息诉服判工作,不断化解社会矛盾,连续五年实现了赴省进京零上访、涉检信访零案件,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工作的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20132014年分别被评为全省、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

二、加大办案力度,强化惩防并举,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决策部署,把人民群众关注的、关系民生民利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危房改造、退耕还林、社保补贴、医药等领域作为反贪污贿赂工作的重点。加大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五年来,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941人,其中贪污案820人,挪用公款案1111人,受贿案99人,行贿案1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查办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人,大要案占立案总数的62%。原县就业局干部杨星火贪污案为特别重大案件,贪污金额129.66万元,原金坪民族乡村建站干部谢淑琴挪用公款达500万元,是典型的“小官大贪”案件;县中医院原院长李文斌受贿案,是典型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案件。通过查办贪污贿赂案件,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大力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加大反渎职侵权工作宣传力度,反渎、控申、预防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及时收集犯罪线索,大力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五年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510人,已全部作出有罪判决。立案查办了县森林公安局戈坪派出所原所长王会刚徇私枉法案;县就业局玩忽职守案件14人。通过查办渎职侵权案件,对公职人员乱作为、不作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坚持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五年来,开展专项预防32次,发出检察建议38份,其中《关于对桐林乡人民政府的检察建议》在全省检察机关首届预防检察建议评比中获二等奖;开展预防调研45次,形成预防调研报告39篇,有26篇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宣传力度,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现场咨询、以案释法等形式,深入农村、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积极开展法律宣传2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共10000余份;深入县农业局、环保局、电力公司、峡江水利枢纽工程项目部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15次,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氛围。

三、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通过办案加强监督,全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努力维护司法公正。一是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系,采取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要求补充证据、退回补充侦查以及追捕、追诉等方式,强化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的监督。五年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67人,撤案监督1115人,追捕14人,追诉13人;建议侦查机关撤销案件1217人;不批准逮捕56人,办案过程中开展释法说理205次。二是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发出刑事案件量刑建议613次,被法院采纳586次,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依法抗诉711人,目前改判4件,发回重审3件。三是加强对刑罚执行及监管场所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创建工作,驻看守所检察室达到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的标准,获得省、市检察院监所部门的好评。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活动的监督,向县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协助帮教管理社区矫正人员212人次,着力解决脱管、漏管等问题。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协调,强化对监视居住、强制医疗、财产刑执行的监督,积极稳妥地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323人;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及时督促整改,有效保障了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合法规范。

加强民行诉讼监督。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不断拓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领域,进一步增强了民行诉讼监督的实效。五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25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10件,审判活动监督9件,行政机关不当履行职责案件6件;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件,其中再审检察建议4件,法院依法裁定再审2件,提请抗诉2件,均已改判,如郭正根诉金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通过提请抗诉,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法院改判虚假诉讼案件2件,移送虚假诉讼当事人犯罪线索2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件,如办理肖国勇、谭新根诉程裴公司、程文洪买卖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玉华茗居建设工程)虚假诉讼案,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民行检察科连续三年(20132015年度)在全市民行检察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中排名第一,获得全市人民满意“十佳政法单位”提名奖、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建立与侦查、审判机关的协作机制,每年定期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业务联席会议,协商解决一些刑事业务疑难问题。不断转变刑事司法理念,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2015年的宠某故意杀人案,因证据不足,我院高度重视,经请示市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取证,最后在退回补充侦查中将证据采集完整,使犯罪嫌疑人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为畅通民行检察监督渠道,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协调,联合召开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座谈会,形成了《关于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座谈会会议纪要》,规范了“两院”在调阅案卷、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回复期限等工作。

四、加强自身监督,改进工作作风,促进规范司法行为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牢牢秉持服从于党,服务于人民的准则。完善与人大、政协的沟通机制,建立健全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汇报检察工作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五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我院高度重视,认真办理,全面落实了整改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共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职工、社区群众200余人(次)来到我院,采取向宪法宣誓、现场视察、专题汇报、座谈讨论等形式,大力宣传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和工作成效,进一步增进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在全县营造了良好的检察宣传氛围。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适应纪律作风建设新常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强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一准则两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崇廉尚德的良好风气。积极开展“作风整顿年”、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健全检务督察、办案安全防范、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组织开展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专项检查,确保办案廉洁和安全。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队伍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五年来,未发生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

切实规范司法行为。20131月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对案件进行统一受理、登记、扫描录入、分流。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案件530704人,到目前为止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313441人,发出《案件流程监督通知书》1820份,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辩护人、受害人、诉讼代理人等335人次。进一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强电子卷宗录入工作,依托信息化手段加强了案件流程监控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每年组织案件评查2次,督促整改证据审查把关不严、适用法律不当、法律文书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了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办案期限意识,提高了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

五、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促进监督能力提升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周五例会学习点评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正确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着力解决队伍建设和司法办案中的“四风”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组织全体干警观看《信仰》等纪录片,赴井冈山、永新三湾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强化了干警的党性教育。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注重能力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队伍。开展各种岗位培训,组织干警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各种培训260余人次。通过领导带头讲课、座谈讨论、业务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不断提高全院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李善民同志被省检察院评为第一届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竞赛能手,林鹏飞同志获得全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竞赛两项单项奖,有22名干警分别获得全市“十佳检察官”、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全县“十佳事业型干部”等荣誉称号,有3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条件,招录新进人员13名,进一步充实了我院办案力量,改善了队伍结构。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快信息化建设进程。按照“科技强检”的要求,投入219万元,升级改造了办案区安全监控系统和院内监控系统,购置了远程视频接访设备、自侦部门办案设备和案管电子卷宗录入设备,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化水平。二是加强宣传调研工作。五年来,被市级以上网站、媒体和报刊采用宣传稿件765篇,调研文章41篇,有1篇论文被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中国检察官》杂志社评为刑事执行重点课题研究三等奖,有5篇论文被评为全省检察理论研究二等奖,有8篇论文被评为全市检察理论研究优秀成果奖。加大检务公开力度,编发《检察手机报》32期,每期发送对象达5000人(次),联合县电视台录制和播放《检察之窗》20期,公开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300余件(条),大力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了解。三是认真做好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带队建,结合时间节点以党建工作带动各党支部、工、青、妇等组织开展各种活动,进一步增强队伍活力和凝聚力。连续五年开展春节基层大走访活动,不断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争创精神文明单位,被评为江西省第十三届、十四届文明单位,20142015年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效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诉讼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二是人才流失严重,人少案多问题依然突出,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三是司法不规范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干警纪律作风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检察工作特色、亮点还不多,开拓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五年,也是实现峡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关键五年。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四个强化”要求,以服务发展为主线,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实现五年决战同步全面小康而努力奋斗!

一、强化坚持党的领导,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紧紧围绕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两个略高于”和“三个同步”),立足检察职能,加快制定检察机关服务“十三五”规划的具体措施,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检察工作,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打造“一城五基地”作出积极贡献。紧紧围绕全县“一山一湖一区”旅游战略,继续深入推进“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生猪养殖等污染水质行为的打击力度以更好的监督效果服务绿色发展,保障绿色福祉。持续深入打击黑恶势力、“黄赌毒”、“两抢一盗”等涉恶侵财型犯罪,坚决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有序。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犯罪,让广大群众在正风反腐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法治峡江建设。

二、强化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刑事案件客观性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工作,切实加强对公安、司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侦查违法行为审查纠正、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纠防超期羁押和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继续开展民事虚假诉讼、民事执行专项监督活动,坚持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有力促进依法行政。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准确把握刑事司法政策,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三、强化惩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峡江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突出重点,着力查办大案要案。针对社会关注、党委政府重视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着力查办群众身边的腐败特别是“小官大贪”,加大查办行贿犯罪力度。认真落实上级院关于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部署,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同时,结合办案深入开展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深入分析职务犯罪规律及深层次原因,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检察建议。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促进惩治和防腐体系建设,不断提升预防工作效果。

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抓好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立足检察工作专业性要求和检察职业特点,大力加强检察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把全面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部署开展规范司法行为巩固年活动,防止问题反弹,建立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认真落实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纠正、记录、通报及责任追究规定,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监督制约。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首办责任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强化办案人员的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以司法改革为动力,按照县委和省、市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生态秀美幸福小康新峡江作出新的贡献!

附录:

1、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2、“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3、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4、“两个略高于”和“三个同步”: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总体目标,即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略高于省市平均水平、略高于全面小康年度目标;民生投入增长与财政收入增长同步,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同步。

5、“一城五基地”:即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山水生态宜居城,全省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特色农业生产基地、现代物流服务基地、全域旅游休闲基地、生态文明示范基地。

6、“一山一湖一区”旅游战略: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玉笥山、玉峡湖、梅花坪景区旅游互动发展战略,整合“红、古、绿”、民族民俗等旅游资源,推动旅游景点联动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