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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未成年人控辍保学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6-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未成年人

控辍保学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5年8月,未成年人小华(化名)、小军(化名)、小晨(化名)(三人作案时均未满16周岁)等人因琐事与陈某某、张某某等人发生冲突并相约斗殴,造成多人轻微伤、公共秩序混乱。因三人作案时均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训诫处理。检察机关在跟进案件中发现,三人均处于事实辍学状态,经调查,三人家庭均存在监护缺失、亲子关系紧张等问题,若一放了之,极有可能再次滑向违法犯罪深渊。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一、受理情况

该院未检办案团队在审查聚众斗殴案时,敏锐捕捉到三人均为14周岁适龄未成年人却脱离校园这一重大风险隐患。依托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机制,检察机关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将“控辍保学”作为阻断再犯风险、挽救迷途少年的关键切口,主动启动涉未综合履职程序。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对接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调取三人学籍信息、辍学时间及原因,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

二、审查过程

为精准把脉辍学根源,该院充分行使调查核实权,一是联合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开展社会调查,深入三人家庭、社区、原就读学校走访,查明三人辍学原因;二是委托专业机构对三人进行心理测评,发现均存在自卑、逆反心理,但对重返校园、改变现状仍有内在渴望。三是委托家庭教育指导师对三人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发现均存在家庭教育不当的问题。

三、协调处理过程

针对三人均为14周岁、依法应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推动构建多方联动的复学帮扶体系:一是多方协调破解入学障碍。针对三人因与原校师生关系紧张等难以直接回归原校的问题,该院多次磋商协调,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入学、便利就学”原则,为三人划分学区,同时协调学校简化入学手续。二是靶向施策确保平稳过渡。针对三人学业断层、心理不适应等问题,检察机关联合学校协调心理老师每周开展团体辅导,帮助走出阴影、重建自信。三是强制督促压实家庭监护。针对三名监护人“管不了、放任不管”的问题,该院依法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接受亲职教育,学习亲子沟通、正确的家庭教育方法。

四、处理结果

在检察机关持续跟踪督促下,小华、小军、小晨于2025年秋季学期全部顺利返回中学校园。入学以来,三人表现稳定良好,检察机关联合学校、家庭建立动态跟踪机制,确保三人“劝得回、留得住、学得好”。截至目前,三人无一人再次辍学或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五、工作延伸

针对本案暴露的未成年人辍学失管、部门信息壁垒等问题,该院立足职能强化源头治理:一是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近三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据与学籍信息进行碰撞比对,精准锁定辍学或疑似辍学未成年人,全部纳入“一生一案”管理库;二是向教育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健全动态监测、精准帮扶和联控联保机制;三是组建“法治副校长宣讲团”,深入全县中小学开展“法治第一课”和控辍保学专题宣传,从源头预防辍学和违法犯罪。

【典型意义】

14周岁是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也是义务教育巩固的重要节点。本案中,三名未成年人因琐事斗殴,虽因年龄原因不负刑事责任,但检察机关没有止步于“案结事了”,而是敏锐捕捉到辍学这一更深层次的隐患,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引领,从个案办理中发现辍学问题,从源头治理上阻断再犯风险。通过跨部门协调打通复学堵点,通过“一生一策”精准帮扶确保留得住、学得好,实现了从“治病救人”到“源头治理”的职能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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