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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在建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6-03-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督促县在建项目缴纳工伤保险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在民生领域公益损害专项排查中发现,辖区部分在建工程项目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便擅自开工,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行为不仅剥夺了一线建筑工人、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将面临维权无门的困境,还会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流失,损害国有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亟待补齐监管漏洞、筑牢劳动者权益防线。

【检察机关履职过程】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经全面调查核实,针对在建项目工伤保险缴纳不到位问题,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排查整改、追缴欠缴保费,整治“未保先开工”乱象。有关部门接建议后迅速落实,开展专项摸排整治,成功追缴涉案项目欠缴工伤保险费4万余元,整改到位违规开工项目。为实现长效治理,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联合县有关部门会商建制,建立健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提前告知制度,在项目施工许可核发时,提前告知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保的项目,暂缓下发施工许可。以“先参保、后开工”的刚性要求,从源头杜绝同类问题复发。

【典型意义】

本案是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民生痛点、践行司法为民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检察机关紧盯建筑行业权益保障薄弱环节,通过精准监督破解监管顽疾,为务工人员撑起工伤保障“保护伞”,切实守护弱势群体切身利益;以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域”,助力规范县域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同时摒弃就案办案思维,推动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既守护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又健全长效监管体系,为峡江县工程领域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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