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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为笔,绘就文物保护新生图景
时间:2025-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益诉讼为笔

绘就文物保护新生图景







“你看这梁架在工匠手里慢慢复原,香火味快要飘回来了!要是没有公益诉讼‘撑腰’,这座老寺庙就要倒塌了。”峡江县罗田镇东梅村委书记站在乳峰寺修缮工地旁,望着正在作业的施工队感慨道,“以前寺里墙体开裂、瓦面破损,我们想修却没头绪,是公益诉讼的聚力让文物保护工作真正落地。”

乳峰寺作为峡江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承载着当地数百年的民俗文化记忆。但因年久失修与管护缺位,寺内主体建筑一度濒临损毁,木构构件腐朽、屋面坍塌风险突出,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2025年3月,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在文物保护专项排查中发现这一线索,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协同罗田镇政府实地勘查、邀请专家研判后筹措资金190余万元用于修缮乳峰寺。










文物保护从来不是单打独斗,近三年来,峡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筑牢文物保护防线,共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14件,督促整改文物安全隐患20处,推动修复古寺庙、古牌坊等不可移动文物6处,联合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建立文物“定期体检”机制,通过无人机航拍、定期“回头看”等方式实现全流程监管。









在乳峰寺的修缮现场,青砖黛瓦渐次归位,雕花构件精心复原。“这不仅是修一座庙,更是守住我们的根。”村民站在施工现场如此说该院从检察建议到协同共治,配合开展江西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从濒危损毁到焕发生机,公益诉讼正以法治之力,让沉睡的文物重新“活”在当下。



撰稿:曾雅萍

编辑:政治部

审核:李善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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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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