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检察院
峡江县检察院微信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新闻
峡江检察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时间:2025-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陈婉钰报道:峡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用法律之剑斩断侵害她们的“黑手”,用检察温暖照亮她们的人生之路。

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王某某酗酒成性,多次对其妻子彭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且屡教不改。双方虽已结婚多年,但夫妻关系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去年4月,彭某某以其多次遭受家庭暴力为由,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收到其申请后,办案检察官协助彭某某收集证据,调阅其遭受家庭暴力后的病历、报警记录。经审查,彭某某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符合支持起诉条件。该院立即对这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送达峡江县人民法院。

彰显司法温度,温暖守护残疾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廖某与邓某某育有两小孩,因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且婆媳关系不睦,导致家庭矛盾未能及时有效化解,夫妻关系日趋紧张。廖某决定带两小孩回娘家居住,而邓某某未支付两小孩的抚养费等费用。由于廖某身患疾病,无法照顾和抚养两个小孩,遂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廖某患高血压病、腿部受伤等疾病,身体状况较差,且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其子女均系未成年人,邓某某作为父亲应支付抚养费。了解情况后,该院主动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双方搭建桥梁,指派律师为廖某等人的辩护代理人。最终,峡江县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某每月支付小孩每人抚养费900元。

综合治理,助推形成妇女儿童综合保护大格局。该院会同县妇联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实施方案》,畅通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通道,与县妇联等单位召开座谈会,打造“检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同县玉笥社区、县同心公益协会签订《共建峡江县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合作协议》,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综合帮教工作;通过“一站式”服务,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筑起坚实屏障。

强化综合治理,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活动。该院从防性侵、反家庭暴力,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方面,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少年儿童增强法律意识。联合县妇联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她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转自:大江新闻


版权所有: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