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检察院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指南>>公益诉讼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为抓手做足“水”文章
时间:2020-1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峡江,古称玉峡,因千里赣江最狭处位于境内而得名。近年来,峡江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跟进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公益诉讼为抓手,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完善协作机制,强化履职担当,狠抓源头治理,保护和修复并举等措施,做足“水”文章,保障了“一江清水向北流”

广泛发力,强化职能宣传。一是通过开展“双提升”大走访、脱贫攻坚帮扶,结合“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重点是赣江沿岸各乡镇,宣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二是充分利用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发布公益诉讼宣传信息及相关案例16条(个)开通公益诉讼“随手拍”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参与公益诉讼工作

建章立制,强化部门协作。一是会同县监察委员会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的意见》有效整合了检察机关、监察机关的职能,形成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公益诉讼监督合力。二是成立了检察院派驻县水利局、县环保局检察室,为我县加强生态检察和水利资源的司法保护,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会同县河长办公室制定《关于协同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峡江县河(湖)检察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持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不断强化涉水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力度。

依托办案,强化履职担当。针对辖区发现的峡江县水利枢纽库区(玉峡湖湿地公园)沿岸部分群众私自围堰进行水产品养殖污染水体、影响防汛,赣江沿岸禁养区违规养殖家禽污染水源环境,农村集中饮用水安全等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行为,发出涉“水”案件诉前检察建议19件,认真总结“水”案件特点及原因,为政府开展环境资源领域综合治理、集中力量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信息支持。通过精准施策,有效督促整治和关停污染养殖场8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0余公里,督促治理水源地5处100余亩,督促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水资源费)0.8万元。同时,办理了全市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判决生效后,督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在赣江巴邱段增殖放流各种鱼类2000余尾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div class=TRS_Editor><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p>  </p>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