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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阅”章,关爱留守“小树苗”
时间:2025-07-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夏日“阅”章

关爱留守“小树苗”



为进一步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帮助青少年提高法治意识,呵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暑期来临之际,十余名留守儿童在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的陪伴下,获得了一份独特而珍贵的夏日阅读体验。

“立身以立学为先,立学以读书为本。”检察干警在“小小读书会”开始为孩子们讲述了书籍的魅力,希望他们在假期时要远离手机和电子游戏,并能够自觉遵纪守法,静下心来感受到知识带来的快乐与启迪。

随后,检察干警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精心设计阶梯式阅读内容,低龄段儿童通过图文并茂的绘本感知中华文脉,青少年则在红色经典与时代楷模事迹中筑牢精神根基。

过程中,检察干警与孩子们共读书籍,分享喜欢的图书、绘本,让孩子们各自讲述书中的故事,说出阅读体会并记录在便签纸上,进而增强他们对读书的兴趣。

读书会结束后,检察干警为参与活动的留守儿童送上了爱心小礼品并通过互动交流,主动关心询问孩子们的生活、学习、健康情况,并鼓励他们努力学习,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从小树立人生目标,将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撰稿:范羽昕

曾小美

编辑:政治部

审核:林鹏飞


<div class=TRS_Editor><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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