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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守护峡江红色旧址和古树名木
时间:2025-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肖宏庆报道:“以前这里很破旧,基本属于危房。经过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大力推动,现在保护得很好,经常有人在这里参观学习!”在省级革命保护单位——峡江县中区苏维埃列宁小学庭院内,村民边某高兴地向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文婷说。

2022年10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位于该县罗田镇的省级革命保护单位——峡江县中区苏维埃列宁小学旧址,虽被列入为第二批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但该旧址存在未设置保护标识、未划定保护范围等问题,且周边杂草丛生,室内堆满柴火,破败不堪,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同时,庭院内一株有着600余年树龄、能开出五种颜色花朵的古茶树,存在养护责任单位不明、无保护设施等问题。

该院依法进行公益诉讼立案,针对调查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保护监管缺失问题,依法向属地政府及县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修缮方案、配齐安防设施、厘清管理职责,为文物安全及古树名木保护开出精准“药方”。

县有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认真落实、行动迅速,投入专项资金对文物进行全面加固与科学修缮,严格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清除周边违规堆放的杂物及易燃物,明确古树名木养护职责,设置保护牌,并建立日常巡查维护机制。

为确保整改不走过场,该院日前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发现存在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办案检察官结合该案,现场向村民讲述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及文物保护等法律法规,引导基层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文物保护的法治意义与社会责任,凝聚“守护共同历史”的社会共识。


转自:大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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