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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检察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时间:2025-07-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陈婉钰报道:峡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用法律之剑斩断侵害她们的“黑手”,用检察温暖照亮她们的人生之路。

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犯罪。王某某酗酒成性,多次对其妻子彭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且屡教不改。双方虽已结婚多年,但夫妻关系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去年4月,彭某某以其多次遭受家庭暴力为由,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收到其申请后,办案检察官协助彭某某收集证据,调阅其遭受家庭暴力后的病历、报警记录。经审查,彭某某是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符合支持起诉条件。该院立即对这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并送达峡江县人民法院。

彰显司法温度,温暖守护残疾妇女及未成年人权益。廖某与邓某某育有两小孩,因夫妻双方长期两地分居,且婆媳关系不睦,导致家庭矛盾未能及时有效化解,夫妻关系日趋紧张。廖某决定带两小孩回娘家居住,而邓某某未支付两小孩的抚养费等费用。由于廖某身患疾病,无法照顾和抚养两个小孩,遂向该院申请支持起诉。办案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廖某患高血压病、腿部受伤等疾病,身体状况较差,且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其子女均系未成年人,邓某某作为父亲应支付抚养费。了解情况后,该院主动与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双方搭建桥梁,指派律师为廖某等人的辩护代理人。最终,峡江县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某每月支付小孩每人抚养费900元。

综合治理,助推形成妇女儿童综合保护大格局。该院会同县妇联制定《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共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实施方案》,畅通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通道,与县妇联等单位召开座谈会,打造“检察+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同县玉笥社区、县同心公益协会签订《共建峡江县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基地合作协议》,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综合帮教工作;通过“一站式”服务,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筑起坚实屏障。

强化综合治理,开展“法治副校长”“开学第一课”活动。该院从防性侵、反家庭暴力,网络诈骗、校园欺凌方面,进行法治宣传,引导少年儿童增强法律意识。联合县妇联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她们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转自:大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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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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