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江西省峡江县人民检察院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
 
当前位置:首页>>媒体播报
公益诉讼,助矿山生态修复
时间:2025-07-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办案回访,用无人机检查矿山修复情况。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曾雅萍报道: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围绕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2024年4月,该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中发现,某废弃矿山未及时进行生态保护修复,经走访县有关单位查阅资料、现场核实,为县某岩矿公司因经营原因早已停产停业、不再继续经营,但对采矿取土导致植被破坏的裸露山体,未及时进行生态复绿。

▲矿山修复后,马尾松生长茂盛。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该院依法向县有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矿山生态修复监管职责,责令采矿人限期对裸露山体进行生态复绿;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采矿人落实“边开发边治理”原则,规范开采。

县有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责令企业做好复绿工作。矿山企业通过采用地形整合+植草植树+铺草皮的修复措施,对裸露边坡进行了生态修复,共修复面积5210平方米,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近日,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矿区开展整改评估“回头看”,发现企业已按照绿色矿山创建的要求,做好矿山生态修复,对裸露边坡进行了复绿,曾经裸露的山体树木、草皮生长茂盛,废弃的矿山已重新披上绿装。

转自:大江新闻


<div class=TRS_Editor><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p>  </p>
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