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发布
《江西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
凝聚保护合力
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
7月30日,省检察院以“凝聚保护合力 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为主题,举办新闻发布会。
前 言
一、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情况
二、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三、坚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从严惩治和有效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四、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础
结 语
前 言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二次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就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江西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最高检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涉未成年人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以纵深推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为履职着力点,以一体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为主要驱动力,统筹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主动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格局,为全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一、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情况
(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1.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805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781人。其中受理审查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盗窃罪1817人,聚众斗殴罪499人,诈骗罪407人,抢劫罪329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86人,合计占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69.8%。从特别程序适用情况看,共对101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率为21.5%;开展社会调查10309人次;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2826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3173人。
2.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585人,提起公诉2046人。其中起诉人数较多的罪名包括:强奸罪726人、猥亵儿童罪320人、抢劫罪220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150人、聚众斗殴罪98人,合计占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总数的74%。
(二)未成年人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1. 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情况。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结合办案,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共制发“督促监护令”1452份。
2. 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案件85件,审查后支持起诉77件。
3. 开展民事案件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2件,其中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
(三)未成年人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未成年人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决定不起诉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258件318人,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216人。
(四)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3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37件,民事公益诉讼2件。
二、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着力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影响孩子成长、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应对未成年人犯罪新情况新问题,一体抓好依法惩戒、精准帮教、分级矫治和源头预防。
(一)落实宽严相济,依法惩戒挽救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犯罪情节严重、主观恶性较深、人身危险性较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批捕、起诉,强化警示教育,严明法律底线。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小及初犯、偶犯的涉罪未成年人,贯彻法定从宽要求,加强教育挽救,努力防止再犯。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省人民检察院出台工作指引,明确附条件不起诉标准,细化工作流程,指导各地检察机关依法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着力提升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落实质效,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二)加强社会观护,做实精准帮教
着力发挥社会观护基地链接帮教力量、承接帮教措施的阵地作用,综合运用亲情感化、心理干预、行为矫治、法治教育等措施,将帮教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积极争取省委改革办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建设作为全省改革经验推广项目,指导各地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公益组织和街道、社区等协作配合,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职业培训机构、红色教育基地等专门力量,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行为矫正、心理疏导、技能培训、红色帮教等观护帮教服务。高安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成立全省首家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共建的观护帮教基地,探索将社会观护向前延伸至侦查阶段;万年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爱心企业建立观护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劳动实践;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托陶瓷产业,采取“检察+陶艺”社会观护模式,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陶瓷技能培训;广昌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社区建立观护基地,为非在校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帮教矫治场所。全省检察机关推进社会观护工作经验被最高检和省委改革办推广。
(三)助力专门教育,推进分级矫治
认真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省人民检察院指导赣州市人民检察院在专门学校建立检校联系点,合力打造“共教、共管、共治”帮教模式;指导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专门学校建立三方跟踪回访机制,加强对解矫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后的教育管理。健全检察办案与专门教育衔接机制,畅通被附条件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接受专门教育渠道。采取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或专门工作信箱、选派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等方式,助力提升教育矫治实效。某学生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校方向驻校检察官求助,检察机关向该学生的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跟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重建亲子关系,该学生顺利完成矫治教育并就业。
(四)凝聚工作合力,促进源头预防
全省检察机关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深入剖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会同各方推动源头预防,有关经验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上饶市人民检察院以呈送专题调研报告方式,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与治理“茁壮计划”。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扫黄打非”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关工委,连续三年开展“法治心育进千校 检爱同行护成长”宣讲活动,法治副校长携手心理咨询师、“护苗”讲师、“五老志愿者”,同步开展预防犯罪和心理健康教育。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制作的《小侠女闯新关》获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微动漫作品奖,抚州市检察机关制作的《夏至的礼物》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精品法治课。
三、坚持“零容忍”高压态势,从严惩治和有效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坚决依法快捕快诉、从严打击。办案中同步加强多元救助,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重回阳光生活。积极落实防范侵害制度,为孩子们筑牢保护屏障。
(一)强化“全链条”打击,突出惩治性侵害犯罪
将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完善办案机制,提升指控犯罪质效。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加大挂牌督办、跟进指导、备案审查力度,严把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监督立案36件,追捕、追诉50人,建议适用从业禁止13人,凝聚严惩合力。针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暴露的问题,在依法严惩犯罪的同时,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主管部门加强重点行业监管。丰城市人民检察院就部分娱乐场所案件高发问题形成调研专报,引起市委重视,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
(二)开展“一站式”救助,切实保障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严格落实最高检与公安部、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的意见》,建成108个“一站式”办案场所,落实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性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女性工作人员在场等要求。积极链接社会资源,综合运用心理疏导、身体康复、督促监护、复学就业、司法救助等措施,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修复创伤。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公安厅、省卫健委共同探索在妇幼保健机构开通未成年被害人就医“一站式”通道,在疾控机构开展犯罪嫌疑人既往传染病史查询和被害人阻断治疗等工作。将遭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法律援助作为与省司法厅年度会商重要议题,共同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三)落实特殊保护制度,有力推动保护关口前移
持续促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建立案件倒查和督促追责工作机制,前移防范关口,深挖犯罪线索,清除潜在风险。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坚持“每案必查”是否落实强制报告要求,进行反向审视和跟踪监督,通过移送线索、通报情况、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追责,切实增强制度刚性。2024年,共通过强制报告制度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82件。乐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卫健部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证据保全机制,进一步规范医护人员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流程,发挥医疗机构协助司法机关固定证据的重要作用。全省检察机关联合教育、民政、公安、团委等部门,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从业人员开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南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15家单位出台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全覆盖。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联合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公安局建立未成年人异常乘车信息研判预警机制,通过数据对比发现并办理案件71件,深挖“案中案”20余起,打掉5个跨省犯罪团伙,相关经验被写入最高检《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
四、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协同发力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全省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找准融入“六大保护”的结合点、着力点,促推各方紧密协作,画好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
(一)加强监护监督,有力促进家庭保护
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与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关工委建立在办案中引入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建成86个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将家庭情况、监护状况纳入社会调查内容,准确甄别涉案家庭监护教育存在的具体问题,分层分类开展监督。对于有监护意愿但方式不当的,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1430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对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制发督促监护令1452份;对于督促监护后仍不整改的,采取训诫、建议治安处罚、支持起诉、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方式监督。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通过准确区分家庭教育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帮助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社会。
(二)深化检校协作,推动加强学校保护
深化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实职化履职,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参加江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办公会,指导校方强化校园安全防范措施,实现高质量教学与高水平校园安全良性互动。省人民检察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建立控辍保学协作机制,细化线索移送、情况反馈、协同劝返、联动帮扶等措施,摸排涉案未成年人辍学原因、状态、底数,帮助重返校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护校安园”专项行动,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全力维护校园安全。
(三)推动齐抓共管,不断深化社会保护
深入研判涉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社会管理问题,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专项报告等方式,推进行业治理和制度建设,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针对暴力犯罪案件中暴露的刀具管理问题,省人民检察院指导萍乡、上饶等地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联合相关单位推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条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销售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可能致人严重伤害的器具等物品”的规定。针对部分未成年人滥用麻精药品问题,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全省检察机关通过监督办案推动电子烟等重点行业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防范青少年滥用涉麻精药品等成瘾性物质”宣传教育活动。上饶市信州区人民检察院与公安、烟草专卖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加强电子烟线上、线下销售的监管和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针对未成年人文身问题,省人民检察院指导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专项监督行动,赣州市检察机关支持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诉讼,开展《“上色”的人生并不多彩》专题校园宣讲。
(四)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融入网络保护
认真贯彻《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注重从办案中分析网络保护新情况、新问题。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与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共同举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从刑事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社会治理等维度开展研究,助力提升网络保护能力。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注重电子证据审查和运用,深挖彻查犯罪行为。依托办案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推动互联网平台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隔空猥亵案件中,向涉案网络平台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公司永久技术性删除相关未成年人隐私信息,并在首页滚动播放“预防隔空猥亵”等宣传标语。
(五)主动服务大局,助力完善政府保护
省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等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机制建设、案件处置、联合调研等活动,召开“深化综合履职 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专题新闻发布会,组织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有关做法被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推广。全面落实对留守、困境儿童的特别保护。联合省民政厅等部门开展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帮助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户籍登记、法律援助、补贴发放等问题。与省妇联等单位共同开展“爱心妈妈心手相牵”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行动,发布爱心妈妈招募令和倡议书,参加全省“巾帼普法乡村行”活动。宜春市检察机关发挥退休检察官余热,组建“夕阳红·检察蓝”志愿普法服务队,为240余所偏远乡村学校的4000余名学生开展法治宣讲。全南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联组建“检察官+爱心妈妈+社工”队伍,为涉罪留守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
五、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夯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础
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不断推进素能专业化、管理现代化、监督数字化,努力打造过硬未成年人检察队伍。
(一)着力提升履职能力
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自觉履职的政治担当,以过硬纪律作风保障高质效履职办案。加大实战实训力度,聚焦履职办案难点重点,举办“未检微课堂”,经常性开展岗位练兵、专题培训、案件研讨,着力提升未检队伍专业化水平。抚州市人民检察院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示范带动提升整体队伍素能。
(二)一体加强“三个管理”
常态化抓实业务管理,采取条线业务分析会商、重点业务专题分析等方式,从涉未成年人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三个维度,加强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未成年人特别程序落实以及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实效等问题的分析,研究对策建议,促进提升办案质效。全流程抓实案件管理,完善重点案件审核以及特殊案件备案等流程,省人民检察院加强业务指导,实地开展阅卷分析,与承办检察官面对面研判案情,进一步压实案件管理责任。求实效抓实质量管理,细化未检案件共性质量评价标准和重点案件特殊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检查,探索加强质量管理结果运用。
(三)积极探索数字未检
成立数字未检专班,聚焦困境儿童保护、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等未成年人保护难点问题,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未成年人保护路径。新余市检察机关在最高检举办的“未成年人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报展示”活动上作经验介绍。赣州等地检察机关研发涉罪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平台,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线上预警、帮教、管理、反馈的管理闭环。鹰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12家单位研发罪错未成年人干预矫治数字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分类管理、线上分流、监督落实、帮教回访等功能,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数字化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