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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续奋斗中谱写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新篇章
时间:2025-1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接续奋斗中谱写

支撑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新篇章

——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系列评论之一


时代浪潮奔涌向前,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接续推进。在“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承前启后,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称《建议》),是乘势而上、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又一次总动员、总部署。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10月31日举办的大检察官研讨班,深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是以检察履职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再动员,以检察监督服务纵深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再部署。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按照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安排,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把握大势、顺势而为,才能行稳致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明确了推动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方向性、根本性重大问题,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对未来五年发展作出顶层设计和战略擘画,是我们党历史上又一个重要纲领性文献。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的重要地位和《建议》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平安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有机结合起来,凝心聚力、担当实干、接续奋斗,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才能纲举目张。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要积极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结合“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战略部署,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找准检察履职的切入点、着力点,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聚焦更好服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聚焦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依法履职服务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聚焦更好服务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巩固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研究推出更多便民利民检察举措,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聚焦更好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加有力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经济健康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更好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深耕主业、实干笃行,才能彰显作为。党和国家设立检察机关,宪法法律赋权检察机关,根本是要强化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议》明确提出“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更高要求。要自觉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促进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紧紧围绕《建议》关于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强化检察监督”重要要求,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更加有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更好服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更加有力落实《建议》关于“加强公益诉讼”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彰显检察公益诉讼的功能和价值,积极配合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立法进程,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公益保护领域的生动实践和原创性成果制度化法制化。


新蓝图鼓舞人心,新征程催人奋进。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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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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