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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预决算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峡江县检察院部门预算公开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支出经济分类表(款级)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经济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经济分类)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县检察院是主管法律监督工作的政法部门,主要职责是法律监督。

二、部门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县检察院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

三、部门基本情况

县检察院编制人数3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52人,其中:在职人数35人,包括行政人员32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3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16人。遗属补助3人。

 

第二部分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县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794.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4.56万元,比上年增加163.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上年无结转。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794.56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总额的631.48万元,增加163.0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94.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45.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5.2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公共安全700.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8.13%;社会保障和就业54.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8%;医疗保障14.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6%;住房保障支出24.8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3%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县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94.56万元,较上年支出预算总额的631.48万元,增加163.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700.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8.13%;社会保障和就业54.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88%;医疗保障14.7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86%;住房保障支出24.8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1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县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年县检察院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12万元、日常维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2万元;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县检察院政府采购总额为85.27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其中台式计算机28万元、便携式计算机30万元、计算机网络设备15万元、激光打印机12.2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县检察院有机动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6辆,其他车辆1辆;房屋面积为2000平米;办公设备包括台式电脑50台、笔记本电脑50台,复印机30台、打印机30台,空调50台、PC服务器2台,分布在各科室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八)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县检察院2018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维护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本院制定了2018年绩效考评方案,规定了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方案执行绩效工资的发放及奖惩措施。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总计1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8.8万元,同比下降2%;公务用车运行费9.8万元,同比下降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第三部分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样式:

12040401 行政运行(检察):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2080501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082701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62082702 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72082703 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8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2210201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div class=TRS_Editor><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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