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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
时间:2018-07-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尊敬的王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我院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最高检和省院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以司法办案信息公开为核心的司法公开工作,着力提升自身规范化水平,不断拓宽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推动司法公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实现司法办案信息的公开,是深化司法公开的关键。我院坚持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司法公开的核心和“龙头”,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201410月正式上线),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让司法办案更加透明。

主动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及时公布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的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情况;已经办结的典型案例;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进展和结果信息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线运行以来,我院共发布重要案件信息96件,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及时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部门、办案进程、处理结果、强制措施等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系统上线以来,我院共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1025件,为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632件次。

大力推进法律文书公开。坚持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向社会公开人民法院所作判决、裁定已生效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以及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用“晒文书”倒逼规范司法,提高办案质量。系统上线以来,我院共公开各类法律文书219份。推进案件信息持续快速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公开比例由2015年的60%上升到现在的100%,文书公开的周期明显缩短,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的数量和种类明显增长,所公开的法律文书质量明显提升,标题格式、版式制作、内容表述等都符合最高检的法律文书制作标准。

(二)着力推动司法办案过程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是加强对检察机关司法活动监督的重要基础。我院坚持把司法办案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司法。

推动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公开透明。我院严格规范和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在案件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司法办案各环节,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申请回避、取保候审、核对讯问笔录、补充鉴定等权利,并负有如实提供证据等义务,保障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依法、及时行使诉讼权利,推动司法办案过程更加规范公开透明。

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后,人民监督员的案件监督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监督效果进一步增强。人民监督员以查阅案卷、询问案件承办人、评议表决等方式,对检察机关查办的拟不起诉、拟撤销或者具有“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五种情形的职务犯罪案件开展监督评议,评议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近四年来,我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和各类调研、座谈、旁听庭审、公开听证等活动29人次。

(三)积极搭建司法公开平台,推动人民群众与检察工作的良性互动

司法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宗旨。我院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形式的公开平台,让司法公开更加方便、效果更好。

打造“两微一端”新媒体。主动应对信息化、新媒体时代给司法公开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的司法公开新模式,实时、全方位、互动式展现检察工作。201512月底,我院官方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实现了全覆盖,拓宽了服务群众、倾听民声的渠道。目前,微博发布的信息数85条,微信发布的信息数73条,头条发布的信息数50条,编发手机报28期,与电视台合作录制《检察之窗》法治栏目15期。

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充分利用全国联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行贿人和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有效预防贿赂犯罪,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范化、常态化。2014年以来,提供查询服务1192次。

积极开展检察宣传。我院每年开展“举报宣传周”“综治宣传月”“双提升大走访大宣传”等活动,散发便民联系卡、法律书籍和宣传手册,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在全县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大检察宣传力度,积极向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近四年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稿件600余篇。今年,《峡江县成立全市首个驻县环保局检察室》先后被《法制日报》、《新法制报》、《井冈山报》等报道。

(四)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司法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健全的制度机制是规范司法公开的基础。我院通过建立健全司法公开各项制度机制,为深化司法公开工作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完善落实“检察开放日”制度。我院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参观案管接待室、办案区、院史馆,开展座谈讨论,拉近了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2014年,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检察开放日活动,向社会各界人士介绍我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措施和成效。20162017年分别开展了以侦查监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为重点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还积极结合生态检察特色工作开展活动,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

完善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深化司法公开的重要途径。我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察长每年都会走访在县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向人大报告检察工作情况,邀请各级人大代表列席重要会议、参加座谈、视察调研检察工作,增进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全面了解。高度重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落实举措,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列席重要会议活动、开展专题视察调研。

完善落实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机制。在司法公开中更好地保障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我院积极加强律师接待窗口建设,畅通律师接待渠道,规范律师接待流程,依法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及时告知移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等重大程序性决定,增强司法办案透明度。严格遵守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规范的规定。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司法不规范问题,我院启动诉讼文书电子化工作,将纸质诉讼案卷材料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和电子数据上传至系统,方便律师简便快捷地查阅和复制案卷,律师执业保障不断加强。

二、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院司法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人员对司法公开认识存在偏差,有的认为人少案多,司法公开工作增加了工作量;有的认为司法公开可能影响司法办案,对司法公开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对保密与公开的关系认识模糊。二是我院司法公开的基础设施比较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专业技术人才短缺,影响和制约了司法公开工作的成效。三是司法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比较单一,司法公开的深度广度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等等。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司法改革、推进司法公开作出重要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院下一步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司法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自觉在监督下开展司法办案和各项工作,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创新司法公开工作,加强司法公开工作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提炼司法公开工作规律,不断提升我院司法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二)进一步丰富司法公开的形式内容。全面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各项要求,主动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生效法律文书,依申请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以公开促公正;积极探索公开职务犯罪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处理结果,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公开透明,以公开树公信;深入推进控告申诉接访场所建设,发挥“两微一端”等自媒体作用,强化便民利民工作措施,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更多的人文关怀,以公开赢民心,以公开促公正。

(三)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确保司法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落实《江西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民意收集转化机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吸纳、转化运用,增强检察工作动力,深化司法公开效果。

(四)进一步争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与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历来重视和关心检察工作,在加强监督的同时,又支持和帮助我们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我院将以此次司法公开工作调研为契机,不断健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机制,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工作,促进我院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

2017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