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考察江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目标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更高水平的平安峡江、法治峡江建设提供了有力检察保障。现将我院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 聚焦安全稳定,服务平安法治建设展现新担当
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04件174人,审查起诉144件214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起诉涉黑犯罪1件3人,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份,深入11个乡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宣传,确保工作落实落细。坚决筑牢安全稳定发展屏障,依法办理戈坪铁矿张某冬等人重大责任事故、不报、谎报安全事故案,有力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办理“盗抢骗”等侵害群众财产案件20件40人,强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5人,起诉29人,同步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挽回群众经济损失29万余元。办理梁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通过释法说理引导嫌疑人退赃退赔22万余元,有效防范经济金融风险向社会安全领域传导。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和刑事“挂案”清理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摸排,相关问题线索均已督促整改到位。对2起长期立而不侦涉企刑事案件监督撤案。针对办案单位查封、解封不动产等未依法通知涉案企业等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围绕合同签订审查、知识产权保护等主题,切实开展“百警进百企”活动7场,深化检企互动交流,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培育,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护航。
聚力守护生态环境。牢牢守护生态底色,让绿水青山持续释放生态效益,始终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案件15件27人。深入推进赣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工作,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摸排线索立案10件,其中涉农业养殖污染案件4件,涉城乡水污染案件3件,其他案件3件,通过开展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污染防控职责,共督促整治违法排污养殖场3家,清理非法占用的河道10余亩,清理固体废物40余吨,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对仁和镇某生猪养殖场污水直排污染农田问题,督促关停养殖场并清空存栏生猪400余头,清理粪污20余吨,对被污染的农田土壤进行回填复耕,有效改善生态环境。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修改后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惩治力度,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10次,与监察委员会、法院开展联席会议7次,决定逮捕6件6人,起诉6件6人。办理胡某刚受贿案中,应邀提前介入案件办理,及时固定新型腐败关键证据,为精准指控犯罪提供有力保障,该案审查报告获评全市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公诉案件审查报告。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对检察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党员、公职人员3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均已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二) 深耕主责主业,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取得新进展
刑事检察监督精准强化。持续推进“两项监督”工作,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12件、建议及时移送起诉9件、督促继续侦查1件,纠正漏捕7人、纠正漏诉7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均已采纳监督意见并完成整改。办案中发现刘某某实施盗窃犯罪行为时未满16周岁,不应追究刑事责任,依法监督撤案。强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请抗诉1件,已依法改判。积极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40件,督促整改各类执法不规范问题36件,暂予监外执行审查4件。对罪犯胡某华暂予监外执行审查,经评估提出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得到采纳,有效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审查工作。
民事检察监督深入务实。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6件,其中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法院裁定再审2件。针对民事审判程序中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并采纳8件。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着力破解执行僵局。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件均被采纳,促成执行和解4件。办理李某根申请执行监督案,积极履职并联合县法院、社区干部释法说理,双方达成和解并一次性履行完毕。办理支持起诉(仲裁)案件16件,帮助42名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赔偿金等各类费用140余万元,办理章某根等8人劳动纠纷支持起诉案,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通过实地调查走访、调取考勤记录等,引导当事人固定欠薪证据,帮助追回欠薪款等55万余元,相关经验做法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简报》推介。
行政检察监督深化细化。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三同”专项监督工作要求,一体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4件。针对行政诉讼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中不规范情形,向审判机关同步提出检察建议3份。规范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份,均得到采纳。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依法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件,对12名应受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移送行政机关作行政处罚,确保罚当其错、不枉不纵。聚焦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打出“监督+协调”组合拳,在办理曾某甲被冒名婚姻登记案中,积极能动履职,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撤销虚假婚姻登记。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有效。牢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2件、提起诉讼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以“诉”的确认强化公共利益保护,针对外来物种“加拿大一枝黄花”入侵危害生态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其采取集中铲除、喷洒药剂等整治措施并建立常态化防控机制,取得较好的整治效果。加大安全生产领域监督力度,立案6件,督促整治城区道路破损、窨井盖损坏等道路安全隐患32处,消除飞线充电、小区物业使用不合格消防器材等消防安全隐患40余处,推动150余家餐饮单位整改并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切实筑牢县域安全生产防线。围绕公益诉讼江西行“守护文化瑰宝”主题,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案件8件。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乳峰寺因年久失修部分塌陷问题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争取190余万元专项资金,现已完成全面修缮。
(三) 站稳人民立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呈现新温度
用心守护民生民利。立足检察职能聚焦民生保障,加大恶意欠薪惩治力度,依法办理谭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协调督促支付拖欠民工工资,该案入选全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典型案例。针对在建工程项目工伤保险漏缴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追缴相关费用4万余元,协同推动完善在建项目参加和缴纳工伤保险信息共享监督协作机制,进一步筑牢劳动者权益保障防线。扎实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对辖区内违规销售药品、社区团购平台食品贮存不规范、美甲店违规从事医疗美容等新业态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整改问题经营场所30余处,全力守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聚焦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2件12人,发放救助金34万元。协助浙江省萧山区检察院开展杜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调查核实工作,协调民政、妇联、村委等部门为杜某某落实兜底性政策保障。
用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开展矛盾风险大起底大排查,扎实开展“入户听诉”专项行动,对所收集的8个民生类问题、2个民安类问题开展持续跟踪,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对14件群众信访件全部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落实检察长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工作要求,院领导接访下访12件。积极探索“认罪认罚+刑事和解”工作机制,办理适用认罪认罚案件122件,促成刑事和解9件,积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努力在“小案子”上做好定分止争、息诉罢访、创新治理“大文章”。
用情呵护未成年人。依法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0人,审查起诉案件5件11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33.3%、38.9%。对持械聚众斗殴、情节恶劣的未成年人易某某等依法提起公诉,对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未成年人张某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切实做到宽严相济,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持续加强预防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个性化帮教10次,进行心理疏导13人次,帮助2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办案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辍学问题,协调多部门推动3名未成年人回归校园。通过“法治副校长+心理咨询师”的方式,以“法治心育进千校·检爱同行护成长”为主题,向学生宣讲法治课15次,覆盖学校8所,师生1300余人,进一步提升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四) 强化自身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激发新动能
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0件次。对市委提级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和省委巡视县委反馈问题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并联动做好最高检巡视省检察院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将整改工作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以整改促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组织专题辅导、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等20余次。坚持党建引领,聚焦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规范组织“三会一课”,深入帮扶村携手共驻共建。牢牢掌握“主动权”,党组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规范运营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原创报道105篇,省级以上媒体上稿19篇。
夯实司法能力之基。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及司法亲历性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248件。持续深化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管理,常态化开展青年干警论坛、岗位大练兵等实战化训练,组织培训39次、刑诉抗辩赛8次,2名“90后”干警获评全市“十佳”公诉人、行政检察业务标兵。推动数据赋能与办案实践深度融合,深入贯彻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以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业务竞赛为契机,应用监督模型97个、监督成案108件,相关工作位居省、市前列,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先进个人。深化专题调研与案例研讨,推动理论研究成果转化,1项课题首次突破性获省检察院重点课题立项,为全市唯一,1篇论文获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二等奖,2篇论文分别获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等奖和二等奖,获评2025年度全市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优秀组织单位。
坚持正风肃纪之本。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突出位置,以严的基调推动正风肃纪走深走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累计开展专题学习4次、警示教育13场,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记录报告67件。不断健全完善检察权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全年组织日常考勤督查12次,累计开展谈话提醒6人次。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干警开展政治谈话11场次,以常态化监督传导严管压力。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紧盯关键节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常态化组织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排查,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对照新形势新要求和高质效履职标准,我院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以下短板:
服务中心大局的精度深度有待提升。 检察履职与县域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把握不够精准,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防范重大项目风险的前瞻性调研和针对性举措不足,能动司法实效有提升空间。
数字检察驱动监督治理的效能有待释放。 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深度应用和自主构建能力不足,数据归集、线索发现、类案监督的智能化水平不高。运用数字技术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典型案例不多,“赋能监督”向“促进治理”转化路径需进一步畅通。
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支撑有待强化。 既精通法律业务又熟悉经济科技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紧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要求尚不完全匹配,青年干警培养的系统性、实践性及高层次骨干储备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我院将坚持党的领导,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求真务实,担当实干。
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全力服务发展大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县域经济建设。提速数字检察工作,推动现代科技赋能法律监督。
深化司法为民实践。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精准对接民生领域改革部署,做实检察为民,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深化青年干警培育,激发干警创新思维,提升专业素能。坚持全面从严治检,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清正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