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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峡江:联合县邮政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
时间:2017-06-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检察院与县邮政局召开联席会议,制定《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方案》,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与各类邮政资源有效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化预防和邮政部门的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数据资源及业务资源等优势。

  据悉,“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宣传与邮政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传播党的廉政理念,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

  根据《方案》,将在全县组建覆盖城乡的三条“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志愿服务队,服务队由全县邮政投递员、邮政客户经理、邮政支局所长、村邮乐购站工作人员等邮政员工组成。三条邮路分别由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和邮政部门领导挂帅,适时与志愿服务队队员一道深入基层开展预防宣传,听取基层民众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基层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推动预防邮路工作开展。

  此外,将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邮路”立体化宣传阵地,充分发挥邮政部门的网络资源、媒体资源、数据资源,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宣传“进单位、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活动。在全县所有邮政营业网点开设“检察预防信访绿色通道”,每个邮政营业网点配置一定数量“检察预防信访绿色通道”信封,搭建一个“便民、亲民、利民”的预防信访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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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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