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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共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0-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峡检党字〔2020〕4号

 

 

关于印发中共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

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部、室:

根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委有关规定,现将《中共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委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047  


中共峡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向政法委请示报告事项清单

 

一、向委政法委请示事项

序号

请示事项

责任部门

备注

1

涉及全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委政法委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

办公室

 

2

与有关地方、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委政法委协调的重要事项

办公室

有关部门

 

3

重要检察改革方案和措施

政治部

 

4

提出重要司法政策性文件,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第三检察部

 

5

上级党委、上级检察院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委政法委统筹研究把握政策、原则的重要事项

办公室

有关部门

 

6

检察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要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办公室

检察部

 

7

拟以委政法委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办公室

 

8

应当向委政法委请示的其他重要事项

办公室

负责关注、提醒

 

二、向委政法委报告事项

序号

报告事项

责任部门

备注

1

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

办公室

 

2

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情况

办公室

有关部门

 

3

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市、县政法委与及上级检察院的决定、工作部署和指示情况

办公室

有关部门

 

4

重要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

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

5

半年、年度工作情况和计划

办公室

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31日前报送委政法委

6

落实检察改革部署及推进情况

办公室

政治部

 

8

检察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要事项处理情况,涉及检察机关的突发紧急情况、重大风险隐患、重要舆情及其处理情况

办公室

案(事)件承办部门

政治部

 

9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政治部

有关部门

 

10

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本单位重要干部人事情况、人员伤亡情况、重大先进典型推荐表彰、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等事项

政治部

有关部门

 

11

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第三检察

 

12

集中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

第三检察

 

13

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和相互批评意见等材料

政治部

抄报委政法委员会

14

应当向委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负责关注、提醒

 

 

 

 

 

三、向委政法委报备事项

序号

报备事项

责任部门

备注

1

检察长外出

办公室

检察长外出3天报备

2

其他应当报备的重大事项

办公室

负责关注、提醒

注:检察院党组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委政法委。


<div class=TRS_Editor><div class="Custom_UnionStyle">
<p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  <span style="background: rgb(255,255,255)">峡江县人民检察院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控申科和办公室,置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共有检察官、法警和工勤人员25人。1993年,增设副检察长2人,1993年至1999年4月,增设政治协理员1人,为院领导职务。1991年,设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其职责和权限是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决策全院其他重大工作。其成员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成人员多数年份设4~6人,2001年增至9人。1994年,机构进行调整,原监所控申科分设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政工科,人员增至29人。1996年10月,经济检察科改为反贪污贿赂局,为副科级机构。1997年8月,刑事检察科分设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有检察官、法警、工勤人员32名。1999年4月,县人民检察院设立纪律检查组,为县纪委派驻机构,置纪检组长1人。1997年8月,设立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水边检察室(1998年撤消水边检察室改设巴邱检察室)。2002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公诉科,法纪检察科更名渎职侵权检察科,增设职务犯罪预防科。2002年县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政工科长由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任或由县检察院副职干部专任。至2005年,全院设办公室、政工科、反贪局、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共10个局科室28人,其中检察官19人。2006年9月,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07年12月反渎职侵权局升格为副科级机构。2011年5月设置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2名。2013年4月增设案件管理办公室。1994年为策应县治移址,县人民检察院在水边镇群玉路征地0.51公顷,自筹资金142.8万元,1997年6月开工兴建一幢高六层、建筑面积1738平方米的办公楼,并于1998年10月竣工交付使用。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为本,抓班子带队伍;坚持以院为本,抓基础促发展;坚持以法为本,抓办案保稳定;坚持以民为本,抓机制树形象,不断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2000年被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五好检察院”,2003年以来,连续两届被吉安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涌现了一批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青年岗位能手等先进典型,张勇军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录《光辉岁月·中国优秀检察官荣誉档案》。 </span></p>
<p>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长为尹小龙,刘振国、肖申根、张银发、郭勉飞先后任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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